张志超案件真正的凶手找到了没

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已获得332万赔偿,同案人的结果如何

因此张志超案,张智超最终被判无罪,并赔偿张智超332万元。张智超本人当时也表示,希望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这种滥用职权,对嫌疑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法做出一定的成绩。我们为张智超的冤案感到非常遗憾,因为没有办法用金钱来弥补一个人的青春。

最终的结果是国家赔偿了332万,并且进行了道歉,希望张志超案他可以好好生活。

我相信他是无罪的,而且这起案件也被重新调查了,证明了张志超是无罪的。如今,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也算是对自己入狱的15年有了个交代。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这名女子的遗体在男生厕所发现,当时警方经过调查认为高一学生张志超就是凶手。

年1月13日,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被告人张志超、王广超无罪。6月1日,张志超申请789万国家赔偿。10月19日获悉,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10月20日中午获悉,由于未能与临沂中院达成协议,还有问题需进一步协商,因此尚未签订国家赔偿协议。

张志超为什么申请780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终于平反张志超案,为张志超案了补偿张志超案他在狱中的十五年青春张志超案,国家队张志超赔偿332万元,而张志超也明确表示了,会用这些钱先来还债,剩余的做点小生意,争取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本人对此表示虽然获得了赔款,但是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毕竟本来张志超是无罪的,结果被冤枉在监狱里待了15年,整整15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经历了人生的1/5,而且还是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纪里被关进监狱,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因误判强奸罪被关15年的山东小伙张志超 张志超在其个人社交平台透露之前向国家申请的赔偿金332万元已经下来,将到法院领取。2005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因同校女生的突然失踪被警方认定为嫌疑犯,最后法院判定为强奸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年2月,临沂法院判定张志超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案他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好友因包庇罪也被判定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张志超被羁押将近15年,2020年1月,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审判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

1、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出,只是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2、“2005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宿舍部清洁工李振梅(男,五十多岁)在打扫教学楼三楼一间洗漱间时,发现一具女尸,遂报警。经公安确认,该女尸为该校高一学生高婷(化名)。临沭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该校高一学生张智超强奸杀人。2月13日凌晨,张智超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当日,他被刑事拘留。

3、张志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张志超案的始末是,在2005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县的一所校园内,一名高一女生在校园内的一间卫生间内被奸杀。经过公安侦查后,张志超,该校的一名高一学生,成为了主要嫌疑人。尽管张志超在案发时不满16岁,但他还是在2月12日被警方带走,并在当天被刑事拘留,26号被逮捕。

4、张志超案真正作案人故不是其闺蜜。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警方认定的犯罪过程中张志超在三楼遇到顾芸,可是顾芸的班级在二楼,而且按照其闺蜜王某的说法两人分开后放完书本到教室的顾芸应该下楼赶去升旗,故不是其闺蜜所为。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